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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本賤乎?

最新修改的交通法規裡面規定了警察不准在躲在不明顯處偷拍來抓違規。這讓我很納悶,多了這條法規的目的到底是什麼?這條法規能讓台灣的駕駛人更守法嗎?我想很明顯的,那對促進守法一點用處也沒有,而且反而會助長不守法。『反正我在警察面前乖乖開就好了,警察看不到的時候我愛怎麼開就怎麼開』這樣做的人也一定會更多(雖然原本就很多了)。從「訂定了一條形同鼓勵人民非得要執法者盯著才願意好好的遵守交通規則的法規」這件事來看,我想應該不難想像那些政府官員的個人操守是如何個令人汗顏的了。

By the way, 之前一直有人吵著要把國道速限提高,甚至是仿照國外高速公路的無速限規定。他們的理由是:「研究報告指出行車速度跟事故率並不成正比」。或許的確不成正比,可是他們似乎沒想到一旦發生事故車速快的一定死的比較慘。masato幾年前騎機車不小心去撞到人行道。時速20公以下撞擊,masato全身上下只有因為倒地時雙手支撐地面稍微破皮,機車也只需更換前叉零件。醫藥費($0)+車輛維修費($5400)=$5400。如果有人用時速60公里去撞的話,光醫藥費可能就要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吧。

留言

匿名表示…
現在台灣行政體系曖昧不清,黑暗期!
說到行政體系啊,我這學期長待在課外組辦公室,也覺得學校的行政體系變得比以前複雜很多耶。= " =
匿名表示…
文藻的行政體系變得如何複雜啊?
說來聽聽唄!
就今年的文藻週相關事項都決定的很慢,而且因為有些負責活動企劃的科系到了活動前幾天還沒喬好活動內容,節目表也一直變動。真的很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