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y the way, 之前一直有人吵著要把國道速限提高,甚至是仿照國外高速公路的無速限規定。他們的理由是:「研究報告指出行車速度跟事故率並不成正比」。或許的確不成正比,可是他們似乎沒想到一旦發生事故車速快的一定死的比較慘。masato幾年前騎機車不小心去撞到人行道。時速20公以下撞擊,masato全身上下只有因為倒地時雙手支撐地面稍微破皮,機車也只需更換前叉零件。醫藥費($0)+車輛維修費($5400)=$5400。如果有人用時速60公里去撞的話,光醫藥費可能就要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吧。
カポーン
留言
說來聽聽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