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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a question.

高尚的藝術目的之所以成其為高尚,是因為眾人所明白並且達得到。所以如果藝術不能動人,便不能說是由於觀者聽者不明白,而由此可以斷定這個若不是壞的藝術,便是不成為藝術。

藝術之起源在於傳播自己所感受的情感給別人,重新把這份情感引出來,用一定的外部標準來表現它。只要視聽者能感到創作者同樣的情感,這就是藝術。

摘自 托爾斯泰(Leo Tolstoy)-藝術論

這段話是在論壇上看到的,或許跟原文有所出入不過我目前還沒去找到原文來查證。

「眾人」到底是指多少人呢?華語有句話叫做「三人成虎」那3個人算不算?還是要500人?10,000人?23,000,000人?還是60,000,000,000人呢?如果經過投票接受「只要3人以上所明白並且被感動就能算是藝術」那這世界的藝術品可多到不能算了。不過才3人總覺得不夠嚴謹。那,把門檻提高到23,000,000人如何?這麼一來像是台灣這樣的一個地方大概無法有一件稱得上是「藝術品」的東西吧(我猜)。這樣的條件好像又稍嫌嚴苛了些。那我們來看看一些已經公認的東西吧。先看看梵谷的作品如何?他生前幾乎沒人要他的畫可死後突然來個鹹魚大翻身變得炙手可熱!那些畫是讓多少人明白且感動的呢?........呃,好像沒這方面的紀錄。不然再來看看別人好了。接下來看看莫內。莫內的畫好像當他在世的時候就很出名的了吧(我跟畫家們不熟所以不知道),那他又獲得多少票數呢?..........嗯,好像也沒人做過統計喔。那到底是誰、依據什麼把他們歸為Artist的咧?那「Art‧藝術」這個字又是為何被造出來的呢?我想這可是個大哉問哪。真希望ISO組織能為大家訂定個標準,才不會有一堆莫名奇妙的「藝術品」跑出來而碰到真正的藝術品卻又不知道怎麼去定義它。

留言

匿名表示…
恩~ 對~ 莫內在生前就很有名了...
(個人是莫內最忠實的粉絲...)
Blue
嗯嗯 莫內的畫我也蠻喜歡的